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为做好《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等文件的落实工作,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工作。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要求
汽车生产企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gonggao.org.cn:18082/NERDS/login/login.action。
申报资料应包括:
(1)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2)《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 (见附件2);
(3)车辆主要技术参数;
(4)产品检测项目(见附件3);
(5)其他证明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申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和产品应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应符合《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的相关技术要求;
(2)非快充纯电动客车、快充纯电动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需分别满足“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和“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的要求,相关试验方法应按照《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见附件4)执行;
(3)新能源汽车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客车产品应符合《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申请《目录》时,企业应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产品安全监管承诺书(见附件5);
(4)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的要求不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5)在燃气汽车气耗限值标准出台前,燃气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暂不考核节气率的要求;
(6)非快充型电池+快充型电池电电混合纯电动汽车按非快充纯电动汽车相关要求考核。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并将网上提交后的申请书及承诺书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法人签署,一式两份)后,邮寄至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2)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收到企业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开通企业的推荐车型申报系统。2016年已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及企业承诺书的企业,如企业基本信息、生产条件和能力未发生变化,可直接申报产品;
(3)企业通过“推荐车型申报系统”进行产品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推荐车型申报资料后,开展相关技术审查工作;
(4)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实施日期及其他
(1)《目录》申报受理审查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另依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1至5批需重新核定;企业应按照新的技术要求,进行申报;
(2)列入《目录》的企业,其企业承诺书应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时,企业应主动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五、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403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6370336063702958
传真电话:010-63702993
附件1:
企 业 承 诺 书
(加盖公章)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要求,真实、准确报送《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等申报材料。
(四)严格执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保证产品一致性的全程控制。保证生产、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致。
(五)车辆产品的质保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应急保障体系以及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六)如不能履行承诺或违反相关规定,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对本企业采取的暂停企业或产品公告、暂停或剔除相关目录、取消享受财税优惠政策资格等惩罚措施,由此引起的消费者纠纷等全部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手签)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 ||
法人代表 | | 《目录》序号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
新能源产品研发及生产能力简介 | (可多页) |
2.新能源产品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能力简介
(可多页) |
3.新能源产品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能力简介
(可多页) |
4.新能源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简介
(可多页) |
5.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能力简介
(可多页) |
附件3:
产品检测项目表
序号 | 检验项目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备注 |
1 | 储能装置(单体、模块) | 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 | GB/T 18333.2-2015 | 6.2.4条/6.3.4条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 |
车用超级电容器 | QC/T 741-2014 | |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31484-2015 | 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 |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31485-2015 | 6.2.8条、6.3.8条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31486-2015 | | ||
储能装置(电池包) |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 | GB/T 31467.3-2015 | 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 | |
2 | 电机及控制器 |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1部分:技术条件 | GB/T 18488.1-2015 | 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 18387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 |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 | GB/T 18488.2-2015 | 9.7电磁兼容性、10可靠性试验暂不执行。 | ||
3 | 电动汽车安全 |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 | GB/T 18384.1-2015 | 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5.2污染度暂不执行; 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 |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 | GB/T 18384.2-2015 | 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 ||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 GB/T 18384.3-2015 | 6.3.3电容耦合 暂不执行; 7.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 9.用户手册 涉及项目暂不执行。 |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 GB/T 24549-2009 | | ||
4 | 电磁场辐射 |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 GB/T 18387-2008 | |
5 | 电动汽车操纵件 |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 GB/T 4094.2-2005 | |
6 | 电动汽车仪表 | 电动汽车用仪表 | GB/T 19836-2005 | 4.2电磁兼容试验结合GB/T 18387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
7 | 能耗 |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 GB/T 18386-2005 | |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 GB/T 19753-2013 | | ||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 GB/T 19754-2015 | | ||
8 | 电动汽车除霜除雾 |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GB/T 24552-2009 | 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 |
9 | 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 GB/T 28382-2012 | |
10 | 燃料电池发动机 |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 GB/T 24554-2009 | |
11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 GB/T 26779-2011 | |
12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 GB/T 26990-2011 |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 GB/T 29126-2012 | | ||
13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GB/T 20234.1-2015 |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 GB/T 20234.2-2015 | | ||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 GB/T 20234.3-2015 | | ||
14 | 通信协议 |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 GB/T 27930-2015 | |
15 | 碰撞后安全要求 |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 GB/T 31498-2015 | 采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
16 |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 QC/T 838-2010 | 5.1.3.1条绝缘、5.2.1条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条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 |
17 |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 GB/T 32694-2016 | |
18 |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车载终端 | GB/T 32960.2-2016 | |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 GB/T 32960.3-2016 | | ||
19 | 定型试验 |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 GB/T 18388-2005 | 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 24552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 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 2838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 |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 GB/T 19750-2005 | | ||
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 定型试验规程 | QC/T 925-2013 | | ||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 GB/T 18385-2005 | | ||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 | GB/T 19752-2005 | 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 |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 GB/T 26991-2011 | |
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方法(试行)
附件5:
新能源产品安全监管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设和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监测平台;在2017年4月1日前,《公告》内产品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2.《公告》内未采用三元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客车产品申报《目录》,应在2017年7月1日前提交《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检测报告;
3.对已列入《目录》但未能按上述时间节点提交合格检测报告的产品,我公司承诺不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如不能履行承诺或违反相关规定,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对本企业采取的暂停企业或产品公告、暂停或剔除相关目录,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纠纷等全部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