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 11551-2014《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强制性标准实施过渡期的规定,自2016年9月起,新申报《公告》的多用途货车、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500kg的N1类汽车应满足该标准要求,请各企业和检测机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