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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的通知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16:0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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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施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和前照灯
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摩托车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
鉴于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删除了有关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项目测试方法部分内容,导致该项目检验方法标准缺失。为保持公告产品检验的严谨及持续性,中机中心根据原标准内容编制了《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技术规范
2.摩托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
 
 
 
附件1
 
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技术规范
 
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可在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上进行,也可在道路上进行,检验方法如下:
1.车速表检验台检验方法
1.1 将车辆被测试车轮推上车速表检验台的前、后滚筒之间;
1.2 扶正方向把,启动夹紧装置夹紧非测试车轮,使被测车轮与滚筒成垂直状态;
1.3 启动电机逐渐加速,当车辆速度表指示值达到30km/h时,读取车速表检验台的车辆速度数值,数值在23.6km/h30km/h时为合格;
2道路检验方法
按照GB/T 5378-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测试车速选取30km/h,测试结果在23.6km/h30km/h时为合格。


附件2
 
摩托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技术规范
 
摩托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应采用屏幕法或前照灯检测仪进行。检验用场地应平整,屏幕与场地应垂直。被检验的摩托车应在空载、轮胎气压正常、乘坐一名驾驶员的条件下进行。
1.用屏幕法检验
将摩托车停置于屏幕前,并与屏幕垂直,使前照灯基准中心距屏幕10 m,用照度计仪器在屏幕上测量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2.用前照灯检测仪检验
将被检验的摩托车按规定距离与前照灯检测仪对正,用前照灯检测仪测量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3.检验方法的选择
进行型式试验时,应采用屏幕法检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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