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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公告》管理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5 11:17 字体:[ ]
  • 发布日期: 2014-05-0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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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公告》管理

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
按照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的要求,我中心对企业申报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公告》应满足的有关技术要求,通知如下:
1. 申报的燃料电池汽车《公告》产品,产品名称应体现其技术特征和产品种类,定义为“燃料电池××车/底盘”;产品型号应满足传统汽车的型号编制要求,其中燃料电池轿车的主参数定义为“00,企业自定代号部分应包括“FCEV”。
2. 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应满足《公告》管理中适用于同类传统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检验要求。特别要求如下:
1)除霜、除雾系统功能检验依据新能源专项检验标准GB/T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传统车辆检验项目GB 11555-2009《风窗玻璃除霜系统功能》和GB 11555-2009《风窗玻璃除雾系统功能》两项无需重复检验。
2GB 20072-2006《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不适用于燃料电池轿车,无需检验。
3GB 11551-2003《汽车正面碰撞乘员保护》和GB 20071-2006《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中缺少碰撞后氢气泄漏量的试验方法和限值要求。在我国相关标准暂时缺失的情况下,企业应参照《SAE J2578 JAN2009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General Fuel Cell Vehicle Safety》(燃料电池车辆一般安全性的推荐规程)中附录APOST-CRASH CRITERIA FOR COMPRESSED HYDROGEN SYSTEMS(碰撞后氢系统检测标准)”中的碰撞后氢气泄漏量测试方法和限值,制定企业技术标准,并实施专项检验。
3. 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标准依据见表1,共10项专项检验,涉及18个标准。
1 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标准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依据
1
车载能源-超级电容
QC/T 741-2006
车载能源-铅酸电池
QC/T 742-2006
车载能源-锂电池
QC/T 743-2006
车载能源-镍氢电池
QC/T 744-2006
2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GB/T 18488.1-2006
GB/T 18488.2-2006
3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384.1-2001
GB/T 18384.2-2001
GB/T 18384.3-200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24549-2009
4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辐射强度
GB/T 18387-2008
5
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4094.2-2005
6
电动汽车用仪表
GB/T 19836-2005
7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24552-2009
8
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 24554-2009
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GB/T 26779-2011
10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 技术要求
GB/T 26990-2011

4. 燃料电池汽车产品定型试验应按照GB/T 18388《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及传统汽车定型试验要求中适用的项目进行检验。特别要求如下:
1)燃料电池汽车最高车速试验,应依据GB/T 26991-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进行。
2)“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属于新能源汽车重要技术指标,应按照企业标准在定型试验中考核。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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