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6〕347号
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有关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标准实施要求,现将有关标准实施及整改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实施
近期有多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2026年7月1日起申请的新产品应符合新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GB 11564—2024《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2. GB 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3. GB 20071-2025《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4. GB 17675-2025《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装有全动力转向系统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对于其他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5. GB 21668-202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标准有关要求。
6. 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7.GB 18384-2025《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8.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9. 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二、标准整改
近期有多项国家标准即将到期实施,具体如下:
1. 按照GB 27887-2024《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的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产品(内置式除外),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2. 按照GB 14166-2024《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 M 类和 N 类车型,除6.1.8、6.4.1.2和6.4.1.3的要求之外,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3. 按照GB 14167-2024《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的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 M 类和 N 类车型,除4.2.2中i-Size乘坐位置的安装要求之外的其他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4. 按照GB 17510-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光信号装置》的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倒车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5. 按照GB 44263-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的要求,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6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标准,我中心组织对《公告》内有关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进行了初步筛查,部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产品尚未按标准要求完成整改,具体车型清单请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参考附件车型清单,做好产品整改情况全面自查,主动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标准整改工作,其中采用简化申报的产品,应先完成相关底盘产品的整改。按照标准要求,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停止生产。对于逾期未整改产品,我中心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有关要求列入《公告》整改车型库进行处理。
附件:未整改车型清单(截至407批《公告》数据统计)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