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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08:5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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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633



关于报送2025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



各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检验检测质量提升,压实专家管理主体责任,现就检验检测机构报送2025年度《公告》检验检测工作自查报告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承担《公告》检验检测工作的整车(汽车整车、三轮汽车整车、摩托车整车)检验检测机构。

报告内容

机构应根据2025年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座谈会、专家管理工作座谈会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查:

(一)《公告》检验检测开展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情况

(二)准入技术审查及监督检查支撑专家选派、管理、培训、奖惩机制实施情况;

(三)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

四)试验场地维护保养情况。

报送要求

(一)各机构应加强检验检测账号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检验检测账号管理制度,非必要不开通新的账号,及时做好截至2025年年底一年内因人员岗位职责变动、离职等原因未实际使用账号的解绑和注销工作,并填报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表(附件1)。

二)各机构认真梳理由其申请的试验场地,对场地道路类型、适用标准等进行自查,按照维护保养要求保持场地条件,统计2025年全年场地记录上传量,并如实填写试验场地情况自查统计表(附件2)。

三)请各机构于1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纸质版留存在本机构备查。

 

 

联系人:袁儒强           

联系电话:010-68200274

报送电子邮箱:eidcjdgl@eidc.org.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6116



附件:1.  检验检测账号变化情况表.docx

      2.试验场地情况自查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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