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车辆生产企业:
为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工信部通装〔2021〕10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汽车软件在线升级活动,“汽车软件在线升级备案系统”相应的服务及数据已迁移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并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原系统访问地址不再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访问:
1.直接访问系统地址:https://ota.miit.gov.cn/
2.通过政务平台“特色专区”下的“道路机动车辆服务专区”和“办理事项”模块中的“汽车工业”栏目访问。
二、账号管理
原系统中的企业账号和经办人账号自新系统上线之日起停止使用,企业需使用政务平台法人账号及经办人账号登录新系统。新申请经办人身份的,经法人账号授权后即可登录系统,无需在系统内进行二次单独授权。
三、权限管理
企业的法人账号可查询企业全部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及新申报数据,原系统的经办人无法查看历史数据,各经办人之间仅可查看本人创建的数据内容。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09118
联系邮箱:support@eidc.org.cn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