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5〕624号
关于提交2026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各乘用车企业:
根据《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64号)和《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通装函〔2025〕294号)有关要求,各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下一年度积分预报告。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委托,我中心开展2026年度预报告的收集与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应使用数据报送账号登录双积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预报告内容,下载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再通过系统上传扫描后的PDF版本文件。
2026年度积分预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