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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2 10:3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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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4〕275号

 

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及产品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检验机构:

为贯彻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产品准入管理要求,经请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同意,现将近期即将更新实施的标准及废止的标准通知如下:

   1.按照GB 13392-202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202541日起执行该标准相关企业应尽快核实已获得型式批准车型情况,通过变更扩展进行整改。

  2.按照GB 9743-2024轿车轮胎》要求,新生产的轮胎202551日起执行该标准中除4.64.7外的条款,新生产的轮胎202651起执行该标准中包括4.64.7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

  3.按照GB 9744-2024《载重汽车轮胎》要求,生产的轮胎自202551日起执行该标准除4.64.7外的条款,生产的轮胎自202651起执行该标准中包括4.64.7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1号)的要求,自2024528日起,取消GB 11550-2009《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强制性检验项目,主要技术内容被 GB 15083-2019《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覆盖。

 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完成资质认定和相关备案工作,车辆生产企业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按照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4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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