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车辆公告管理  > 重要通知
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5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2 15:52 字体:[ ]
  • 发布日期: 2024-12-02 15:52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4〕545号

 

关于乘用车企业提交2025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

 

各乘用车企业: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53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 第64号)有关要求,各乘用车企业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递交下一年度积分预报告。受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一司委托,装备中心开展2025年度预报告的收集与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应登录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在线填写预报告内容,下载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再通过平台上传扫描后的PDF版本文件。

2025年度积分预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412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