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公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五部门令第64号,以下简称《决定》)。7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在北京举办政策宣贯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汽车发展处处长马春生、装备中心副主任刘法旺,以及来自机构的专家和百余位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宣贯会。
马春生处长就《决定》制定背景及有关考虑进行介绍。他表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快速提升,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国内外产业发展面临新形势,对《积分办法》提出的新要求,为更好发挥政策作用,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积分办法》进行修订,包括调整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与考核比例、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的灵活性措施以及其他顺应产业发展形势的调整。
中汽数据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任焕焕就《决定》的变化要点与影响进行专家解读,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考核的加严和积分池制度的落地实施,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得到改善,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活力将进一步得到激发。
装备中心数据管理处李国俊副处长就积分管理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整体介绍,并就《积分办法》修订后,积分管理平台的调整情况进行系统阐述,表示下一步将全力保障积分管理平台平稳运行,做好政策实施情况的信息公开。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收获很大,对政策修订背景、修订内容和考虑以及平台相关操作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后续将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做好本企业的积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