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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GB18352.6-2016标准6b阶段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8 13:3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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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装备中心〔2022〕511号



关于实施GB18352.6-2016标准6b阶段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车辆生产企业及检验机构:

按照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应符合6b阶段限值要求,II型试验(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应满足标准5.3.2.2的要求。

请相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尽快按照标准要求安排整改工作补充完成相关试验提供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的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D1)项检验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工作,出具的D1项检验报告编号的最后一位应以大写字母(建议使用A或者B)表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2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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